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第四管理所成立于1994年11月,隶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绿化管理处领导的事业单位,为科级建制。
目前负责新洲路以西、桂庙路以东、滨海大道、侨香路、香蜜湖路、沙河东路以及广深高速公路竹子林到宝安机场段范围内公共绿地和行道(列)树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以及绿化处的正确领导下,全所干部职工本着开拓创新、团结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为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绿化环境最美的城市而努力工作,用自己的热血和汗水托起那满城的绿意,为深圳市荣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人居环境奖”第一名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还多次被市城管局、绿化处评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并注重青年集体的岗位成才、技能培养、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等,挖掘青年集体的创造力。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先后于1998年荣获深圳市“青年文明号”和“1998年度十佳青年文明号”;2000年被广东省团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光荣称号;2003年6月被建设部、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